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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堆碼試驗機測試運輸包裝件靜載荷試驗規程
發布日期:2018-05-22 瀏覽次數:1501
包裝堆碼試驗機測試運輸包裝件靜載荷試驗規程
紙箱包裝堆碼試驗機適合產品以瓦楞紙箱包裝之電子、電器、電線、五金、自行車、手提包、食品、藥品、制鞋、家具……等工廠使用。在試驗過程中采用三種試驗方法之一進行試驗時,將試驗樣品放在一個平整的水平平面上,并在其上面均勻施加載荷,施加的載荷、大氣條件、承載時間以及試樣的放置狀態等都是預設定的。
載荷加載方式分為:
1、包裝件組:該組包裝件的每一件應與試驗中的試樣*相同。包裝件的數目應以其總質量達到合適的載荷量而定。
2、自由加載平板:該平板應能連同適當的載荷一起,在試樣上自由的調整達到平衡。載荷與加載平板可以是一個整體。加載平板的中心置于試樣頂部的中心,其尺寸至少應較包裝件的頂面各邊大出100mm。該板應足夠堅硬的在*承受載荷下不變形。
3、導向加載平板:采用導向措施使該平板的下表面連同適當的載荷一起始終保持水平。
具體試驗規程如下說明:
1、試驗應在與預處理相同的溫濕度條件下進行,而溫濕度條件是按照試樣的材料或用途選定的,如果達不到相同條件,則應在盡可能相近的大氣條件下進行試驗。
2、將試樣按預定狀態置于水平平面上,使加載用包裝組件、自由加載平板或導向夾在平板居中置于試樣的頂面。
注:如果使用方法2或3,在不造成沖擊的情況下將作為載荷的重物放在加載平板上,并使它均勻的和加載平板接觸,使載荷的重心處于試樣頂面中心的上方。重物與加載平板的總質量與預定值的誤差應在±2%之內。載荷重心與加載平板上面的距離,不應超過試樣高度的50%。對試樣進行測量時,試樣應在充分預加載后施加壓力,以保證加載平板或試樣*接觸。
3、載荷應保持預定的持續時間(一般為24h,依材料的情況而定)或直至包裝件壓壞。
4、去除載荷,對試樣進行檢查。
注1:試驗期間,必要時隨時可對試樣的尺寸進行測定。
注2:如果試驗特殊加載時,可將合適的仿模楔塊放在試樣的上面或下面或根據需要上下都放。
注3:如果試樣置于托盤或處于堆碼狀態,應選取并排放置的幾個試樣進行試驗或使用實際的堆碼形式進行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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